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杭州特大非法集资案开庭 涉案31亿3.7万人受害

2019-12-06 20:46 作者:郭其钰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冬
摘要:记者6日获悉,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12月5日开庭审理曹某某等4人非法集资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曹某某、王某某、刘某某、谢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共同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新网杭州12月6日电(郭其钰) 记者6日获悉,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12月5日开庭审理曹某某等4人非法集资案。该案系“人人爱家”特大非法集资系列案件的第二批被告人,被控涉案金额31亿元,受害人约3.7万人。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7月,骆某某、王某某(已开庭审理)等人出资成立杭州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并通过互联网、手机APP以预期年化7%-12%的收益率吸引公众投资。至2016年9月亏空约4000万元人民币,后卢某某(另案处理)等人接手该平台,并招聘本案被告人曹某某等4人为新的管理团队。

其中曹某某为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运营,向卢某某汇报;王某某为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运营方面工作;刘某某为风控总监,负责平台发布产品标即投资人购买的理财产品并审核借款单位;谢某某为运营总监,主要负责宣传和推广平台以吸引更多的投资人投资。

4名被告人按照卢某某要求利用平台继续向社会不特定人非法集资。为达到卢某某要求的30亿元的平台存量,曹某某等人为首的管理团队加大集资力度,在平台发布虚假的产品标,大量吸收公众存款。至案发,共吸引注册会员173万人,实际投资会员约30万人,目前受到损失未兑付的会员约3.7万人,未兑付金额约31亿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曹某某、王某某、刘某某、谢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共同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从全案证据角度分析论述犯罪构成、量刑情节等,并围绕涉案金额、被告人地位和作用认定等方面展开了辩论。该案将择期宣判。(完)

关键词:非法集资,被告人,开庭审理,曹某某,涉案金额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