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最严”食品安全法10月施行 北京将严打网络卖假药

2015-06-16 17:08:39 曾鼐 杜燕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原标题:“最严”食品安全法10月施行 北京将严打网络卖假药

中新网北京6月16日电 (记者 曾鼐 杜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版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志宽16日透露,北京将修订食品加工小作坊、小摊贩的管理办法,将严打网上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行为。

今年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法共十章,154条,对原有70%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修改。

张志宽表示,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拓展了监管范围,增大了处罚与问责力度,北京将坚守食品安全底线,正开展《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将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小摊贩的配套管理办法等进行修订。

他强调,新《食品安全法》增加了网络食品交易的监管与责任,北京也将严打互联网违法。他说,今后将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从事互联网经营、网上销售假劣食品药品,利用互联网发布食品药品宣传广告等行为。

针对“最严”新版食品安全法,北京市食药监局法制处处长冀玮介绍,新法规定对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性质恶劣的行为,“直接吊销许可证,并处最高为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他解释,与以往15倍处罚上限相比,罚款幅度翻倍;且货值金额的30倍,意味着是所有进货总值的三十倍,而不仅是收入所得。

冀玮说,新法还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规定“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增加了“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一年内累计三次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等规定。

冀玮说:“这大幅提高了违法成本,对违法者有极大震慑作用,也赋予了行政执法机关更有力的监管武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