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以下简称河南宋基会)被曝出“善款放贷”、“公益项目缩水”等问题,当年9月,河南省统战部、民政厅等多部门就此宣布成立调查组。时隔三年,仍未见有调查结果对外公布。人民网记者近日向河南省民政厅及河南省委统战部询问调查进展,前者回复称省有关部门调查组在进行调查,后者暂未作出回复。 2011年9月初,有媒体报道称:河南省宋基会资产近30亿元,而2008年和2007年的公益开支却只有1.4亿元和8000万元,大量资金被用于放贷,公益项目“郑州新区宋庆龄基金会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规划占地222亩,最终却缩水至47亩,其余土地被郑州怡商置业有限公司通过摘牌取得,用于“宋基绿城玉园”的房地产项目开发。河南当地媒体随后报道称:“河南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指示迅速成立由省委统战部、省民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等有关单位组成调查组,对媒体所反映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尽快查清事实,并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3年来,有关河南宋基会涉嫌违规的消息不断见诸报端,却未见相关调查结果对外公布。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地方民政部门负责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登记和监管。河南省民政厅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河南宋基会“善款放贷”及雕像未完工即拆除事件,省有关部门调查组在进行调查,民政厅也有人员参与工作,“但我厅不清楚具体进展情况,也不便代表工作组发表意见”。 河南宋基会官网介绍称: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于1992年l2月31日正式成立,“在省委统战部的直接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具体帮助下,在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指导下,积极履行公益机构职能”。9月24日,记者致函河南省委统战部,其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回复”。截至发稿时,记者尚未接到对方回复。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清华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公开透明是公募基金会治理的原则。即使针对河南宋基会的调查仍未结束,相关部门也应该对外公布调查进展。媒体的报道已引发社会的强烈关注和质疑,却始终不见有关部门的正面回应和调查结果公布,这对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是一种损害。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小军认为,河南省有关部门对河南宋基会的调查,3年仍未有结果和进程的公布,明显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违反及时或者效率原则,涉嫌不作为。 (记者 赵艳红 高泽华 实习生 黄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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