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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经普办主任:严格保护被调查对象信息

2013-11-24 22:09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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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反对和依法严惩经济普查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新华社记者就依法、真实普查采访国务院经普办主任徐一帆

近日有媒体报道,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中出现了一些调查对象不配合普查工作、某些企业被要求虚报数据的现象。新华社记者24日就此采访了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徐一帆。

坚决反对和依法严惩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问:有媒体近日报道,一些地方出现了包括央企在内的某些企业不配合普查工作的情况,还报道说不配合的原因是不愿为“注水”数据“摆拍”。您如何看待这一报道?

答:国务院经普办、国家统计局对这一报道高度重视,目前已派出两个核查组赴有关地区调查核实情况。如报道属实,将依法严惩,绝不手软,并公开曝光。

国务院经普办、国家统计局依法坚决反对经济普查中的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统计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这些法律规定是各级政府、政府相关部门和所有统计普查机构、统计普查人员必须遵守的铁律,任何机构、任何人都无权干预企业独立真实地向普查机构报送普查数据。谁敢无视法律,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国务院经普办、国家统计局衷心欢迎社会各界,特别是被调查企业和新闻媒体对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进行监督,确保经济普查数据真实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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