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保护被调查对象的相关信息 问:据我们了解,一些被调查对象担心自己的信息会被泄露,怎样打消他们的担忧? 答:对于严格保护被调查对象的信息,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都有明确规定。比如统计法明确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经济普查关于保密的具体要求是:一是经济普查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都严格限定于汇总全国和分地区的数据,不用于普查和统计以外的任何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可能的实施处罚的依据;二是所有经济普查中获知的被调查对象的原始信息,不管是各类企业和个体户,都不对外发布,各级普查、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责予以保密和保护,违反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方面也欢迎所有被调查对象监督。 总之,如实、及时报告普查数据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职责。经济普查利国利民利大家,大家都来关心支持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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