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湖北为防“枪手” 高考期间不准大学生请假

www.fjnet.cn 2013-06-06 07:30  屈建成 来源:武汉晚报 我来说两句

严防“枪手”

高考期间

我省不准大学生请假

本报讯(记者屈建成 通讯员梁炜实习生王凤燕)为了防止大学生当“枪手”混入高考考场,昨天,教育厅下发紧急文件,要求各高校不允许学生请假,若有无故不到校者,要及时查清去向。

教育厅要求,6月7日、8日高考期间,各高校学生(含研究生)应坚持正常的教学活动,高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入追究,直至查清。

我省还要求各高校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让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如执迷不悟、铤而走险,不仅难以得逞,而且必将受到严厉惩处。凡参与高考作弊者,一经查出,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触犯法律的,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