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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营改增”试点政策确定 部分具体问题待解

2013-05-30 06:53  李金磊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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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地区扩容进展迅速 行业再扩容有望年底突破

按照4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营改增”试点扩围从地区和行业两方面展开:一方面,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另一方面,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电信行业“营改增”试点可能将于7月1日起执行,但这一消息并未得到官方回应。本次出台的新版“营改增”政策,也未提及铁路运输和电信行业,但此前官方表态明确正在尽快制定方案,争取年底或明年初推开。

新任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4月16日共同接受采访时表示,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分支机构多、系统复杂、覆盖全国,所以地区试点时没有纳入进来。目前,财政部与税务总局正在尽快制定方案,完成相关准备工作,争取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将两个行业的“营改增”在全国推开。

“营改增”试点成效显著 一些具体问题仍需关注

“营改增”自2012年1月1日上海率先启动试点以来,已逐渐扩大到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湖北、广东、深圳等12个省市。此次“营改增”试点将于8月1日扩至全国。据测算,全部试点地区企业今年将减负1200亿元左右。

“营改增”成绩显著,但一些具体问题仍需关注。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从各地试点情况看,到今年2月底企业减负超过550亿元,95%的企业是减负或税负没有增加的,5%左右的企业是税负有所增加的。

据了解,出现税负不降反增情况的主要是物流和交通运输业的企业。按“营改增”试点方案,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税率为11%,对营业增值部分计缴。但对大多数物流企业来说,可用于作为成本抵扣的商品税额很少,占营运成本比重较大的人工费、路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均不属抵扣范围,这使多数大型物流企业的税额猛增。

此外,汪蔚青表示,在实际业务层面上,由于很多加油站、维修点等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等具体情况,导致交通运输企业无法进行抵扣,造成税负增加。汪蔚青建议,除了对交通运输企业进行财政返还外,还可以考虑对该行业进行成本测算,核定一个可以抵扣进项税的科学的百分比,以避免税负不降反增的情况。

王军则认为,企业增负是阵痛。随着试点推进,税负增加情况正呈逐步下降乃至逐月下降态势。相信随着改革范围扩大,试点行业增加,企业增负面还会继续下降。此外,各省财政都对税负增加较多企业实行临时扶持政策,也会减轻增负企业压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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