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一口气买49包过期香肠 索赔要求退一赔十

2013-05-28 09:02:56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我来说两句

 

在杭州欧尚超市石祥店一口气买下49包香肠后,邹先生才发现,自己买到的是过保商品。邹先生几次与欧尚超市石祥店协商退赔事宜,双方都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邹先生向12345市长热线投诉。

一口气买了49包过期香肠索赔退一赔十

5月25日上午10点多,邹先生与朋友在欧尚超市石祥店买了49包卡萨莫迪娜法兰克福式香肠,香肠的单价约12元,49包香肠总价631.5元。在收银台付款后,邹先生才发现,香肠的保质期好像到了。包装上,该香肠的生产日期是2013年3月26日,保质期60天。邹先生恰好是在这批香肠过保后的第一天上午买下的。

随后,邹先生找到了超市前台,反映所买商品过保。可他得到的回复是,超市方面希望邹先生与工商部门联系,依法赔偿。

这个结果令邹先生并不满意,他坚持索要“退一赔十”,而超市只同意“退一赔一”。即使是在工商部门工作人员的现场协调下,双方仍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超市:疑似非正常消费者只能“退一赔一”

昨天下午,记者陪同邹先生,来到欧尚超市石祥店。在超市,记者见到了曾参与协调的相关工作人员陈波。陈波表示,消费者索要的赔偿金额有点高,与普通消费者相比,邹先生的维权意图明显是以索赔为目的,这令超市不得不怀疑,邹先生极可能是非正常消费者,即不单纯以消费为目的的消费者。

但是,有关“非正常消费者”的判断,超市方面并不能给出明确证据。

超市相关负责人许芸表示,超市未下架过保产品的情况属实,但是,由于邹先生已经几次用相同的维权手法向超市索赔,金额也比较高,超市不愿意每次都以赔钱的方式,来解决此类事情。

“我们同意与消费者再次协商,希望消费者接受退一赔一。”许芸说,如果消费者不接受,超市同意其走法律途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