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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敲定时间表 将迎区域行业双扩容

2013-04-19 08:46  何敏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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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进入全速推进阶段 地区行业双扩容

按照规划,中国“营改增”分为三步走:第一步,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进行“营改增”试点。上海作为首个试点城市2012年1月1日已经正式启动“营改增”。第二步,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从今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就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第三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营改增”,也即消灭营业税。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此正式拉开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序幕。

2012年7月31日,国税总局发布了《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应当于2012年9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江苏省、安徽省应当于2012年10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福建省、广东省应当于2012年11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应当于2012年12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

经过多个地区及行业的试点,“营改增”改革在制度上已经逐渐完善,具备进一步扩大试点条件。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从地区和行业两方面同时扩大“营改增”试点。

值得注意的是,“营改增”推进速度有所提高。上海试点“营改增”大半年之后,其他地区才陆续开始试点。而本次扩容距上次扩容不足半年,除了区域上推广至全国外,行业范围上也实现扩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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