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扩围 增值税分成比例面临调整压力
2013-04-11 10:17 毛万熙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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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专家表示,会议提出的“研究合理调整增值税分成比例,理顺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已是箭在弦上。 企业减负约1200亿元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营改增”试点只在部分地区进行。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非常及时,有利于解决因局部地区试点导致的政策差异和税收征管风险等问题。 会议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营改增”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业内人士表示,此前同样呼声较高的个别行业未被明确提及。这说明,部分行业推行“营改增”尚有阻力。 目前,我国共对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9个行业征收营业税。 “成熟一个行业推进一个行业。”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按照改革部署,通过分行业逐步推进改革,最终九大行业将全部实行“营改增”,到时营业税在我国将成历史。 现行“营改增”试点涉及“1+6”行业:“1”即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6”即现代服务业的六个行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据测算,全部试点地区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分析人士认为,“营改增”试点铺开后,在全国范围内的相关行业企业均有望受益。这有利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激发企业活力、扩大就业和增加居民收入。 “进一步扩大‘营改增’改革试点,是今年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指出,从过去一年“营改增”改革试点成效看,减税效果突出,无论是制造业还是服务业企业都有明显减税效应,在全球经济持续疲软背景下有利于稳定中国经济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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