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 时政 > 正文

香港特区立法会三读通过相关条例草案 区议员等公职人员需要宣誓

2021-05-12 22:17:25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陈玮

新华社香港5月12日电 香港特区立法会12日三读通过《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区议员等公职人员将需要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条例将于5月21日刊宪并生效。

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说,如果任由一名违反誓言或不拥护香港基本法及效忠特区的议员,继续留在议会内行使职务,与有关条文精神不相符,也可能会损害香港利益。

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局长将获授权出任监誓人,相关部门正研究宣誓安排的细节,将尽快公布。

条例草案列明,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可以立法会或区议会议员违反誓言,或不符合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特区的法定要求,提出法律程序,有关议员会即时自动暂停职务,直至法庭对有关诉讼有最终决定。律政司也可于任何时间提出法律程序,如果法庭裁定某议员某日开始失去议员资格,则其由该日起不再享有任何相应待遇,包括薪津等。

特区政府相关部门又提出正面及负面清单,如果某人作出或意图作出负面清单的行为,则属不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特区,例如触犯香港国安法、宣扬或支持“港独”等。

香港特区政府2021年3月17日将《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提交特区立法会首读及二读,以修例方式完善涵盖区议员在内的公职人员宣誓效忠安排。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