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天下 > 时政 > 正文

四部门出台意见推动EOD项目创新发展

2024-01-03 08:54:21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陈玮

新华社北京1月2日电(记者高敬)记者1月2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四部门日前印发关于《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的通知,以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创新。

文件提出,EOD模式是推动公益性较强的生态环境治理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增值反哺、统筹推进、市场化运作、一体化实施、可持续运营,以生态环境治理提升关联产业经营收益,以产业增值收益反哺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外部经济性内部化的创新性项目组织实施方式。这一模式有利于积极稳妥推进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有效实现。

根据文件,各地在编制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方案时,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切实解决当地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聚焦重点、实事求是,不贪大求全、不生搬硬套,确保项目实施的生态环境效益。坚持增值反哺,注重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的关联性,坚持以生态环境治理提升产业开发价值,产业发展增量反哺生态环境治理。做好项目遴选和测算,实现项目资金自平衡。此外,要坚持整体实施,坚持市场运作,坚持守正创新。强化项目实施的合规性,不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结合区域实际,依法合规探索政策、机制、措施等创新实践。

记者了解到,2020年9月,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开启了EOD模式试点工作。近年来,这一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积极进展,助力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已初步形成。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