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甘肃兰州七里河区新增1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2021-06-24 作者:张磊 王妍 央视新闻客户端 责任编辑:吴静
摘要: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天(24日)发布通报表示,2021年6月24日,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七里河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天(24日)发布通报表示,2021年6月24日,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七里河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该病例已转运至兰州市肺科医院进一步诊治,其家人和2名出租车司机已送往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通告称,患者:丁某某,女,27岁,临夏州临夏市人,现居住在兰州市七里河区。

该患者5月31日晚9时许,与其子自巴基斯坦伊斯兰堡乘坐南航CZ8140次航班,于6月1日早上5时许到达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下机后在武汉市集中隔离点进行为期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进行4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6月15日解除隔离后由武汉市集中隔离点用大巴送至天河国际机场,与其子一起乘坐CZ6617次航班18:46到达兰州中川机场,下机后乘私家车前往兰大一院探望其公公、婆婆和丈夫,未进入医院,在门口会面并作短暂停留后离开,于21:00左右返回家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6月16日乘私家车与其子至七里河集中隔离点采集鼻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6月17日—22日无外出。

6月23日早上8:30,丁某某与其子在小区门口巷子里乘坐出租车(甘A8153),坐后排前往七里河区集中隔离点(时光忆民宿)采集鼻咽拭子(司机、本人及其子全程戴口罩),在西津路隔离点院外下车;9:10分采完样,在隔离点马路对面乘坐出租车(甘A80174),坐后排返回家中(司机、本人及其子全程戴口罩),9:41在其居住小区巷口下车后,与其子、父母一起在附近牛肉面馆就餐,于10:23步行返回家中。下午15:40,丁某某与其子、父母、哥嫂共6人乘私家车前往兰州东部市场,在东部市场门口东部品牌服饰批发广场楼前停车场下车,16:09进入精品城,未在一层停留,在二楼闲逛一圈,未进店铺,后又上三楼进入几家店铺(店名不详),未购买也未试穿,16:51从新世纪商场西门进入商场,在二楼电梯口一间店面(店名不详)停留5分钟后离开,于17:50乘私家车返回到家中。6人全程佩戴口罩,后6人均无外出。

目前丁某某已转运至兰州市肺科医院进一步诊治,丁某某家人、2名出租车司机已送往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同时七里河区疾控中心消杀人员对丁某某家中及小区单元楼楼道、楼前、2辆出租车进行消毒处理。城关区已对东部市场进行全面消杀。

以上时段与该患者有相同时段行动轨迹的游客、群众与密切接触者,有感染病毒的风险,请紧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尽快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告登记,主动配合社区排查工作,并做好连续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2.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大家要高度重视,科学防控,坚持勤洗手、不外出、戴口罩。

3.如想了解有关消毒、隔离等要求,可拨打所在地区(县)疾控中心电话,接受专业人员指导。

(总台记者 张磊 王妍)

(编辑 赵羽祺)

关键词:七里河区,肺炎,集中隔离,丁某某,新冠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