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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河南足球俱乐部裁判申诉评议结果公布

2021-05-13 16:08 作者:公兵、肖世尧 ​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摘要:中超联赛官方微博12日公布了针对河北、河南嵩山龙门俱乐部裁判申诉的评议结果。

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记者公兵、肖世尧)中超联赛官方微博12日公布了针对河北、河南嵩山龙门俱乐部裁判申诉的评议结果。

中超联赛微博写道:2021赛季中超联赛第四轮河北队与上海申花的比赛后,河北足球俱乐部对当值裁判组的一次判罚提出申诉。中国足协、职业联盟筹备组第一时间启动了评议程序,由9名裁判专家组成争议判罚评议组。

该场比赛进行到82分钟,上海申花8号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与河北队15号队员争抢球的过程中,双方身体接触,15号队员摔倒在地,比赛继续进行,VAR未介入。河北队申诉认为:上海申花8号队员动作构成犯规,应被判罚点球。

通过分析视频,评议组中6名成员认为,河北队15号队员对随后可能发生的身体接触是有准备的,在接触前,15号队员已经向前跨步,重心前倾,随后守方8号队员右手接触到15号队员左肩的力量轻微,并且8号队员已经在控制自己的身体,试图避免与对方的接触,随即由于惯性接触到对方。依据本赛季职业联赛统一尺度的要求,结合足球比赛规则的理念与精神,该次接触不构成犯规,裁判员临场判罚决定正确。

此外,评议组中3名成员认为,上海申花8号队员右手草率地推人犯规,造成15号队员倒地,应判罚球点球。

综上所述,最终评议结果为:不构成犯规,比赛继续,裁判员临场判罚决定正确,VAR不介入正确。故对河北足球俱乐部本次申诉不予支持。

此外,第四轮重庆两江竞技与河南嵩山龙门比赛后,河南嵩山龙门俱乐部对当值裁判组的部分判罚提出申诉。中国足协、职业联盟筹备组第一时间启动了评议程序,由9名裁判专家组成争议判罚评议组。

在申诉中,河南嵩山龙门俱乐部对7个具体判罚以及2点整体判罚提出申诉。评议组成员认为,其中6个具体判罚当值主裁判判罚正确。1个判罚为误判,即第48分钟改判球点球,VAR介入不恰当、裁判员改判不正确。

评议组成员全程回看了比赛,均认为“整体判罚尺度过于不平衡”的情况不存在。对于河南嵩山龙门俱乐部申诉当值主裁判与队长周定洋的沟通问题,根据规则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因河南嵩山龙门俱乐部申诉的大部分判罚,当值裁判组判罚无误,故对河南嵩山龙门足球俱乐部本次申诉不予支持。对于评议过程中发现的少部分错误判罚、漏判,虽并未改变比赛结果,但裁判部与当值裁判组也进行了深入、认真的分析总结。在此,向重庆两江竞技、河南嵩山龙门俱乐部以及广大关注此事的媒体、球迷表示歉意。

据新华社记者了解,针对俱乐部的裁判判罚申诉,职业联盟筹备组今后均会进行公开详细的反馈,并形成一种工作机制,这对于提升联赛裁判工作透明度,加深俱乐部、球员、媒体和球迷对裁判工作的认识并形成共识将起到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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