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伊签署关于经典著作互译出版的备忘录 以书为媒推动中伊文明交流互鉴
2021-03-16 15:16:02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曦 我来说两句 |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2019年5月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上提出的“中国愿同有关国家一道,实施亚洲经典著作互译计划”重要倡议精神,中国与伊朗相关部门积极筹备磋商,2021年3月16日,中伊双方以交换文本的方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署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伊斯兰文化联络组织关于经典著作互译出版的备忘录》,中宣部副部长张建春、伊朗伊斯兰文化联络组织主席艾布扎里·易卜拉希米·土勒凯曼博士代表双方在备忘录上签字。根据备忘录,中伊双方约定在未来5年内,共同翻译出版50种两国经典著作,为两国读者和人民奉献更多优秀精神文化产品。 今年是中伊建交50周年。中伊两国历史源远流长,交流频繁,在出版文化领域合作也十分活跃。2017年8月23日至27日,伊朗担任第二十四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主宾国;2019年4月24日至5月4日,中方担任第32届伊朗德黑兰国际书展主宾国。中伊经典著作互译出版备忘录在中国农历新年岁首、伊历新年前夕签署对进一步加深两国人文交流交往有着特殊意义,必将开启中伊文明交流互鉴的新篇章。 |
相关阅读:
- [03-08] 通讯:“我们希望把中国的经验传递给伊朗”——中伊防疫互助小组架起守望相助的桥梁
- [01-24] 皑皑雪山见证中伊友谊
- [01-18] 传丝绸之路友谊 启中伊关系新篇
- [12-28] 中国批准中伊引渡条约
- [06-21] 外媒称美网络部队投入实战 监视中伊等国服务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