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徐州市国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钢获刑十四年六个月

2020-11-12 10:17:51 作者:朱志庚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吴静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徐州11月12日电 (朱志庚)11月11日晚,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通报,徐州市国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钢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

通报称,“2020年11月11日下午,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徐州市国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钢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李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一十万元;对被告人李钢及相关人员退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李钢,男,汉族,1969年3月出生,河北蔚县人,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省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据徐州市纪委、宿迁市监委消息,2019年4月,李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徐州市纪委纪律审查和宿迁市监委监察调查。(完)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