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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38件审查建议得到反馈

2019-12-26 06:57 作者:刘华东 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李雅兰
摘要:过去一年来,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规定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1485件。“我们对公民、组织提出的138件审查建议进行了审查研究,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向建议人作了反馈。”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报告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19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2019年,138件审查建议得到反馈

——聚焦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

过去一年来,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规定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1485件。“我们对公民、组织提出的138件审查建议进行了审查研究,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向建议人作了反馈。”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报告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19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2019年备案审查工作有哪些亮点?本报记者进行了梳理。

有错必纠,修改“违法车辆累积记分”列入立法计划

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交通事故时可以查阅、复制当事人通信记录。经审查认为,该规定不符合保护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原则和精神;对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的例外只能是在特定情形下由法律作出规定,有关地方性法规所作的规定已超越立法权限。

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人大常委会闭会期间可以由主任会议许可对人大代表进行逮捕。经审查认为,该规定与代表法关于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的规定,存在抵触情形。

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对有违法记录的机动车实行累积记分办法。经审查认为,该规定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对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实行累积记分的规定不符合,扩大了现行规定的适用范围。

沈春耀介绍,一些与宪法法律规定有抵触、不符合的规范性文件被督促纠正。其中部分法规经向制定机关指出后已经修改或者停止执行。“违法车辆累积记分”规定的制定机关已将修改相关法规列入立法工作计划。

适应现实,“超生即开除”被建议调整

针对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子女的国家工作人员一律给予开除处分,以及其他一些严格控制措施和处罚处分处理规定,沈春耀表示,经审查认为,我国人口发展已呈现出重大转折性变化,这类规定虽有上位法的一定依据,但总的看已经不适应,不符合党和国家关于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精神和方向,应予以适时调整。建议有关方面研究启动修改完善工作。

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已延伸到设区的市、自治州、自治县

今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曾提出,建成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推动地方人大信息平台延伸到设区的市、自治州、自治县。沈春耀表示,目前除个别偏远地方外,地方人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已延伸到所有设区的市、自治州、自治县,有的已延伸到所有的县、市辖区、县级市。“同时,我们不断完善优化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开展审查建议在线提交,努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便捷化水平。”沈春耀说。

与此同时,持续推动地方人大常委会健全备案审查制度也取得新进展。沈春耀介绍,目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实现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15个省、自治区所属的85个设区的市、自治州也已报告本级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本报记者 刘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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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备案审查,地方性法规,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违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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