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提醒:不要盲目相信网红直播带货
2019-12-10 17:26:43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新华社合肥12月10日电(记者 鲍晓菁) “一些网站网店通过花钱买钻、雇托儿,粉饰美好形象,用天花乱坠的好评迷惑消费者。”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1-11月份,该市市场监管系统处理网络消费咨询、投诉共25438件。其中有不少是直播或短视频网红“带货”的爆款。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建议消费者不盲目相信商家宣传,对于“最好”“最大”等绝对化用语提高警惕,对商品尤其是保健品“免费试用”“保证疗效”等伎俩务必小心。在观看网红直播带货过程中,不仅仅关注网红直播带货的“全网最低价”,更应以产品质量为主要考虑因素,从产品参数、用户评价等方式多角度考量是否购买产品。 消费者在网上浏览用户评价时应擦亮双眼,仔细分辨,尽量选择详细描述商品质量、使用客观感受的评价作为参考,对于过于简单的连续好评或者过于夸张的吹捧应避免轻信。此外,建议消费者在网上选购商品时,认真查看商家资质,优先选择经营资质齐全、规模大、信誉好的电子商务平台上的自营店或品牌官方旗舰店,仔细分辨商品展示图片是否盗用他人,必要时可要求商家提供该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作为参考。 |
相关阅读:
- [11-22] 卖家追着要好评、直播带货有猫腻 “双11”又添新病
- [11-17] 县长直播带货的背后:互联网为农产品打通绿色通道
- [11-15] 商务部:“直播带货”必须合法合规
- [11-12] 电商“双11”新战局:直播带货+下沉拉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