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冒用央行名义销售 公众需防范人民币类收藏品虚假宣传

2019-12-07 07:37:09 作者:吴雨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记者吴雨)中国人民银行6日发布风险提示称,从未发行过任何“人民币(纪念币)珍藏册”等类收藏品,以人民银行名义进行宣传的人民币类收藏品均为虚假宣传,请公众注意防范。

近期,一些不法商家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声称发行“第某套人民币珍藏册”等人民币类收藏品,欺骗消费者。

对此,人民银行明确表示,从未发行过任何“人民币(纪念币)珍藏册”“人民币(纪念币)大全套”“人民币(纪念币)纪念册”类产品,任何宣称“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发行”“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回购”,以人民银行名义进行宣传的人民币类收藏品均为虚假宣传。

人民银行相关人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人民币类收藏品时,应谨慎选择购买渠道,甄别真伪,不要误信虚假宣传,防范利益受损。人民币(纪念币)发行信息以人民银行网站发布为准。人民币类收藏品的买卖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