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小心代购成走私 深圳海关破获3.2亿元特大奢侈品走私案

2019-11-13 07:55 作者:杨阳腾 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李雅兰
摘要:10月28日,深圳海关对外发布该关破获一起以“海外代购”名义走私奢侈品大案。今年9月11日,深圳海关联合上海海关及地方公安部门开展“使命2019—18”打击奢侈品走私专项行动,捣毁一个特大奢侈品走私网络,现场查获爱马仕、巴黎世家、LV、Prada、Gucci等奢侈品牌服饰、箱包、手表等105箱。

深圳海关破获3.2亿元特大奢侈品走私案——

申报纳税很重要 小心代购成“走私”

本报记者 杨阳腾

10月28日,深圳海关对外发布该关破获一起以“海外代购”名义走私奢侈品大案。今年9月11日,深圳海关联合上海海关及地方公安部门开展“使命2019—18”打击奢侈品走私专项行动,捣毁一个特大奢侈品走私网络,现场查获爱马仕、巴黎世家、LV、Prada、Gucci等奢侈品牌服饰、箱包、手表等105箱。

2018年10月,深圳海关在西九龙站口岸查获两宗“水客”夹带走私奢侈品入境案件,经缉私部门初步分析,两名当事人属于同一职业团伙,存在团伙性走私嫌疑。为此,缉私人员多次前往上海调查取证,基本掌握了上海优某公司为国内客户代购奢侈品,以旅检渠道“水客”行李夹藏、国际快件渠道伪报品名等方式将货物、物品走私入境的犯罪事实,并逐步摸清走私犯罪网络的组织架构和团伙成员,遂决定开展收网行动。

9月11日早晨,70名缉私人员分13个行动组在上海、深圳两地同步抓捕目标人物、查缉公司,一举摧毁该犯罪网络,打掉走私团伙3个,抓获涉案人员9名,现场查扣涉嫌走私入境的奢侈品牌服饰、手表等一批,冻结18个涉案账户。缉私部门掌握的证据显示,涉案团伙自2016年以来走私奢侈品案值达3.2亿元,涉税6000余万元。

据海关缉私人员介绍,以刘某、沈某夫妻俩为首的上海优某公司以“海外代购”名义招揽客户,通过7个社交账户接受国内客户的订单,组织人员在意大利、美国等境外购买名牌服饰、箱包等奢侈品并存放于该公司香港仓库,再以国际快递伪报品名、低报价格方式将奢侈品直接寄送给国内客户,或雇请“水客”团伙以行李夹藏方式从深圳旅检口岸走私入境,再快递发送给国内客户。账册显示,该团伙每月盈利额达300万元。

在嫌疑人刘某位于上海市黄浦区、虹口区的两处公寓内,缉私人员查获大量吊牌齐全、包装完好的奢侈品牌服饰、箱包、手表等。经过缉私人员连夜整理清点,所有货物共装箱105箱,目前已交由专业机构鉴定。

代购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在哪里?在什么情况下,代购会“升级”为走私?

专家称,“海外代购”行为本身并不违法,并不必然构成走私罪,是否违法取决于代购者是否申报和缴纳税款。

目前,我国对于普通入境旅客,对其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行李有相应的免税额(5000元人民币)规定,超出免税额规定范围需主动申报纳税。而“代购”的商品是属于商业盈利目的物品,再小的量也不能免税,必须主动申报纳税。

据海关缉私人员介绍,以藏匿、伪装、瞒报、低报或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均属于走私违法行为;一旦偷逃应缴税款在10万元以上,或者1年内因走私受到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将构成走私犯罪,将承担刑事责任。

海关提醒,境外购物特别是购买奢侈品入境,要依法申报,切勿贪图蝇头小利,或替人带货走私以身试法,结果将得不偿失。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关键词:走私,深圳海关,海关缉私,破获,走私犯罪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