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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开出首张电子烟罚单

2019-10-17 16:53 作者:王晓丹、吕晟 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摘要:“我抽的是电子烟,不知道电子烟也在禁烟的范围。”10月14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附近的公交站台,控烟执法人员对一名练姓吸烟者开出首张电子烟罚单。

新华社深圳10月17日电(王晓丹、吕晟) “我抽的是电子烟,不知道电子烟也在禁烟的范围。”10月14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附近的公交站台,控烟执法人员对一名练姓吸烟者开出首张电子烟罚单。

这源于深圳市本月实施的控烟条例。记者从深圳市控烟办获悉,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版《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规定,公共交通运输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五米范围内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禁止吸烟。

新版条例中,公交站台首次被纳入禁烟场所,并对吸烟及烟草制品进行了明确定义,即吸烟是指使用电子烟、持有点燃或者加热不燃烧的其他烟草制品;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草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以及电子烟。

在14日执法现场,共有6名烟民被罚,各罚款50元,其中包括1名电子烟烟民。

根据新版条例,目前深圳禁烟场所从七类增加至九类。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汽车、地铁、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将全面禁烟。只要在禁烟场所吸烟,执法人员即可处5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者,处200元罚款;对有阻碍执法等情形者,处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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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控烟条例,烟草制品,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罚单,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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