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北京一小区上百户业主信息遭泄露 开发商已被约谈

2019-04-26 07:10:56 钱成 来源:中国之声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北京房山回应“万科业主信息遭泄露”事件:约谈开发商,立案调查39户

据中国之声报道:此前,中国之声报道了北京市房山区五和万科长阳天地小区的上百户业主,遭遇了其商住地址被注册来历不明的公司一事。

对此,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昨天(25日)回应称:已经对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39户企业立案调查。究竟是谁冒用了业主的信息?

多名业主住址被盗用注册公司 物业表示:不清楚

五和万科长阳天地小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兴东街,该小区由北京五和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成,是一个商住两用小区,共计3017户。据居住在该小区9号院5号楼的王女士介绍,在今年4月初,有业主在小区的群里称自己的住址被他人冒用注册了公司。

王女士告诉中国之声记者:“我们有一个500人的业主大群,其中有一个业主去给自己家注册公司,发现那上头(自己住址)已经有一家公司了。”

还有住户收到了寄到家里,收件人却是注册公司的快递。

王女士表示:“其中还有一个是收到了一个盗用地址注册公司的快递,盗用(住址的)公司上他们家去拿,他就不给他(盗用住址的公司人员)。”

随后,群内警觉的业主们通过各种途径查询了自己的商住地址是否有被用于注册公司的情况,结果发现,有大量业主的住址,被注册了各种各样的公司。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9号院的其他几栋楼以及12号院的多栋楼里。中国之声记者查询了用该小区内业主地址注册的公司信息,发现注册日期主要集中于今年1月-3月,且这些公司几乎都没有填写包括电话在内的能取得联系的信息。

负责小区物业的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业主,已经将此事通知相关领导,但是至今仍然没有得到回复。

物业:“我之前已经跟上边反映了。”

业主:“那他们对这个事儿什么处理意见?你们现在内部有什么措施(来解决此事)?”

物业:“反正我把您这事儿今天又反映了,您每次和我说完之后我都去上边反映一下。”

业主:“什么时候给我回(复)?”

物业:“我还真不清楚。”

记者多次联系万科相关工作人员,截至发稿前,仍没有得到回复。

市场监管局回应:约谈开发商,立案调查39户涉事企业

那么,究竟是谁用业主的信息注册了这些公司?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科副科长曹洁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我们通过跟一部分业主去调取他当时的登记材料看了一下,当时登记材料中房屋所有权人的位置是由北京五和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产权人加盖的公章,因为开发商的房屋所有权证是一个楼一套,它并不是针对一个门牌号一套,然后他附的是对应门牌号的那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复印件,上面也加盖了五和万科有限公司的公章。”

对此,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昨天(25日)回应称,截至目前,共收到113户业主举报。并且已经约谈北京五和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责成其对内部管理和审批程序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做好相关资料的统计上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

此外,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对被举报企业的住所进行现场检查,已经将未在注册地经营且无法联系的75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对已查实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39户企业立案调查。

是五和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还是另有他人盗用信息注册登记?目前相关部门仍在调查中。

律师表示:业主不知情被盗用信息,不影响个人征信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表示,无论是谁私自将整栋楼的产权信息用于登记注册公司,都构成了对业主的侵权。

岳屾山:“因为这个房屋的产权已经归于住户了,住户对这个房屋有使用、收益的这些权利,(如果)万科拿着产权信息去进行登记,属于一种侵权行为。另外一点,如果将这些信息披露或者说非法提供给了其他人进行使用,可能涉嫌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给他人,属于一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有可能会因此受到相应的刑事处分。”

对于用业主地址注册的这些公司出现问题后是否会影响业主的征信等问题,岳屾山表示,由于业主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盗用了信息,不需要承担责任。

岳屾山:“因为住户并不知道房屋被出租给了另外的公司,或者说是被其他公司进行了注册,他本身是不知情的,所以说他是不会承担什么责任的。”

那么究竟是谁泄露了业主的信息?又是谁用这些信息大批量注册公司?这其中开发商又将承担怎样的责任?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调查进展。

央广记者 钱成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