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中国游泳协会27日发表声明,证明孙杨没有违反相关反兴奋剂规则。

2019-01-28 08:01:03 周欣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记者 周欣)中国游泳协会27日发表声明,证明孙杨没有违反相关反兴奋剂规则。

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27日发出报道,称孙杨违反《世界反兴奋剂条例》面临终身禁赛,孙杨依法委托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张起淮律师发出声明,指出“检测人员的资质和程序存在问题,孙杨有权拒绝无效检测”。

中国游泳协会声明如下:

中国游泳协会今天从有关媒体的报道中得知关于中国游泳运动员孙杨的报道,我们认为其报道是不符合事实的。孙杨在2018年9月接受国际泳联(FINA)授权的兴奋剂检查样本采集机构,国际兴奋剂检查管理公司(IDTM)的赛外检查时,因IDTM的兴奋剂检查人员不能提供合法的兴奋剂检查官证件和护士执业证,违反了国际泳联反兴奋剂规则及相关国际标准,运动员认为本次检查是非法和无效的,从而导致本次检查无法完成。国际泳联就此开展调查后,中国游泳协会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要求孙杨积极配合调查,客观真实反映当时情况。目前,依据国际泳联反兴奋剂委员会(FINA DOPING PANEL)决定,认定运动员没有违反FINA有关反兴奋剂规则。

国际泳联反兴奋剂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中明确说明:“IDTM在2018年9月4日执行的兴奋剂检查是无效的。”“孙杨先生没有违反国际泳联反兴奋剂规则第2.3条或2.5条规定。”

中国游泳协会表示,协会一贯坚持反兴奋剂的坚定立场,对兴奋剂问题持零容忍态度,也将继续加强反兴奋剂工作,严格遵守反兴奋剂规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