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广东暂停发布PMI指数 统计局:属违规调查,正整改

2018-12-19 06:58: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12月18日电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近期,广东省工信厅暂停发布广东省PMI指数,这一情况引起部分媒体关注。就此,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负责人对此表示,从法律角度出发,广东省工信部门开展的采购经理调查属于违规调查,已要求广东省统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今后,在符合依法依规实施调查的前提下,可继续开展此项调查,并适时对外发布相关数据。

该负责人介绍,2018年10月底,国家统计局收到有关人员反映,“近期广东省工信厅、广东省统计局、广东省现代物流研究院、南方日报四家联合对外发布广东省PMI指数,该项调查未取得统计主管部门批准”。针对这一情况,国家统计局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广东省工信部门开展的采购经理调查曾通过广东省统计部门审批,但到期后未重新报批,违反《统计法》第二章第十二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报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第十四条:“制定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同时制定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并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一并报经审批或者备案”。

二是广东省统计部门参与数据发布,但未按要求向国家统计局报批,违反《统计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

该负责人称,根据上述两点,从法律角度出发,广东省工信部门开展的采购经理调查属于违规调查,已要求广东省统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广东省工信部门正根据广东省统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如广东省工信部门按照统计调查管理相关规定向统计主管部门报批,在符合依法依规实施调查的前提下,可继续开展此项调查,并适时对外发布相关数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