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那些有“年代感”的传闻并没有走远 老谣新炒成套路

2018-08-20 14:08:01 孝金波 杨思萱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8】“车上没有灭火器、三脚架,扣12分”

传闻:紧急通知!全国高速公路,从4月15日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脚架,如果没有,扣12分。

真相:今年4月,云南网警、辽宁葫芦岛网警等辟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应配备处于有效期内的灭火器。校车,必须配备干粉灭火器。而小型汽车并无强制规定。

套路:该消息早在2015年就谣传过,这几年又反复“炒冷饭”。2017年,江苏南通市海安警方称,对于上路行驶的机动车的安全检查是公安交管部门的常态化工作,并不是指定某月某日才开始。可见,变换日期多次出现的该类传闻,始终没有立足的可信度,关于“新交规”,网民应该从公安部等权威渠道获取,不能轻信网上所谓的“紧急通知”。

【9】食物相克说

传闻:红枣配虾皮能吃中毒?西红柿和螃蟹一起吃会在体内产生砒霜?

真相:辽宁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次辟谣称,在营养学和食品安全理论中,并没有食物相克的说法,至今也未发现真正因为“食物相克”导致的食物中毒案例及相关报道。如果红枣与海鲜中的砷能产生砒霜中毒,那么至少要吃40公斤的海蟹。

2018央视3·15晚会上,通过选取螃蟹和西红柿样品模拟人体消化的试验,证明螃蟹的有机砷并未转化为有毒的无机砷,特别是被称之为砒霜的三价砷。另外“食物相克表格”中推荐的“中国营养协会”,早在2016年就被民政部曝光是一家非法机构,正规、合法的应是“中国营养学会”,“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大声疾呼”更是噱头。

套路:食物相克说从来都穿着貌似科学的外衣,利用“过敏”、“有毒”等“风险提示”引人关注,许多网民往往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理,有时还会将自己某一天的身体不适,对号入座为吃了两种可能相克的食物。这也是食物相克说常被误认为科学常识的原因。在日常选择食物时,我们更应考虑其营养价值、食品卫生以及与自身体质的适合性。过于迷信食物相克说会影响食物摄入多样性,偏离健康饮食、均衡营养的方向。

【10】“司机百元感谢费骗小学生带路

传闻:有家长反映:昨天中午放学时,有学生遇到开小车的向小学生问路,并拿出100元感谢费,让小孩上车带路。请各位家长教育孩子注意安全,千万不要上车,防止被骗。据反映:今天大润发也碰到这情况,估计这伙人最近在乡下活动,大家警惕!

真相:今年4月、5月,江苏南通网警两次辟谣,类似的消息还在浙江绍兴、山东淄博、广西梧州等多地谣传,各地警方均有辟谣。

套路:此类消息也是流传甚广、甚久,比较各地版本,除了“新街”、“大润发”这样极个别地名的修改,内容几乎大同小异。关于孩子的新闻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尤其像小学生这一类心智发展还未成熟,亟需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人群,消息一旦谣传,极会引起家长的恐慌,网民在浏览消息时,也易产生对被骗小学生的同情,对司机的反感,间接地成为谣言的推手。

小结

王安忆在写流言时曾表达过,“这城市的弄堂有多少,流言就有多少,是数也数不清,说也说不完的。……它们在弄堂这种地方,从一扇后门传进另一扇后门,转眼间便全世界皆知了”。鲁迅也说过,“我一生中,给我大的损害并非书贾,并非兵匪,更不是旗帜鲜明的小人,乃是所谓‘流言’”。

流言、谣言,严格意义上来说两者是有细微的差别,但在“没有根据、不确切”这点上它们是互通的。各种传闻正是带着民间性、扩散性的标签在互联网传播信息愈加迅速的今天缓慢发酵,它们不会像一坛陈年老酒,历久弥香,而总是带着“云遮雾罩”的面目,一次次地在社交平台试图掀起“风雨”。

传闻流传,并不全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对其内容和发生的相关情境仔细考察,我们似乎可以感受到特定历史时空中的大众心态和社会情绪。不合事实、毫无根据的谣言成为惶惶人心的社会舆论,无疑是缤纷社会里的一抹暗色。它们像是流浪在社会浪潮的小小砂砾,反复地在主流声音以外,无理、无据地展现其“活跃的生命力”。

但是,无论它们如何躲闪,终不免有一天因其自身的虚假性而被湮没。那么久的传闻,你还在信吗?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