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政府贴在村里的《国有土地清理公告》虎林市政府贴在村里的《国有土地清理公告》。 “开荒”变“非法开垦” 清收后新合同差别收费 虎林市政府落款日期为2月12日的《国有土地清理公告》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依法开展专项清理行动,是为了严厉打击非法破坏国有林地、湿地、草原行为。 记者走访了虎林市虎头镇朱德山村、阿北乡新华屯、珍宝岛乡宝丰村等多个村庄。珍宝岛乡宝丰村的多位村民,拿出当年开荒的审批表、粮食补贴通知书、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等,向记者证明自家的地就是村里的集体土地,是政府认可的耕地。《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是县一级政府。但当地农民手里的土地承包证没有一张盖着县政府的公章,只有村委会和乡镇政府的公章。 阿北乡阿东村里多位老人告诉记者,他们是70年代末响应国家号召,来到现在的村落,开荒建点的。当年开荒吃了不少的苦,投入了相当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才让当年的荒地变成今天的熟地。一位村民说:“你现在冷不丁的来一下,说我们非法开荒,我们1997年基本上已经开完了,1979年建点就来开荒,这都多少年了。” 朱德山村的一位老支书告诉中国之声记者,1983年分产到户以后,村民在集体土地划界内开荒,一亩地给19.8元的开荒费,“开完了,丈量完了报到镇政府就给你钱,3年以后你交农业税。政府有个经管办,经管办给出他项权证,可以用这个东西上银行贷款。” 为提高耕种机械化程度,很多人家都背负着一定的贷款。在村民看来,如果是非法开垦林地,政府有关部门怎会出证明给贷款? 不少村民还收到了一张《国有土地清收通知单》。要求村民接到通知5天内,到乡镇政府和林场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有偿使用国有土地。早签的和晚签的,收费标准有区别,早签协议,旱田是每年每亩90元,水田每年每亩180元。 村民姜生华家要被清收400亩耕地,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我家一亩地都不剩了,全都要给林场交钱,每年要交八万。原来我种四百亩地,我一年能收七、八万块钱,我给他交承包费的情况下,我基本上就是白干。” 村民王振东家也是类似情况。他说,现在种地不挣钱,本来种国家一亩地,国家还给钱,“现在我们还得给它交钱,那么多银行贷款都投入到土地里头了。” |
相关阅读:
- [ 03-26]国办: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
- [ 03-04]全国政协委员郑建闽建议:加快实施跨省耕地占补平衡
- [ 02-23]农业部:耕地轮作休耕要尊重农民意愿 不搞强迫命令
- [ 02-23]耕地轮作休耕会否影响国家粮食安全?农业部回应
- [ 02-15]7%耕地养活世界20%的人口 中国是怎么做得到的?
- [ 01-26]中国落地最严耕地保护制度 省长为第一责任人
- [ 01-19]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发布 奖惩并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