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2017年6月,四川一高校发布了一组毕业照,毕业生们齐齐在校门高呼“我们毕业了”。莫小布摄 ——试用期有说道 不少毕业生参加工作之初,都会经历“试用期”,那么关于试用期又有哪些规定?试用期不发工资的“规定”又是否站得住脚? 试用期多长算合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另外,依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 不少毕业生还曾遇到过使用期内不发或少发工资的情况。《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相关阅读:
- [ 04-24]就业还是创业?820万高校毕业生的“选择题”
- [ 04-23]“抢人大战”之下:820万高校毕业生如何选择?
- [ 04-16]福建招募300名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 服务期限2年
- [ 04-14]人社部:4月20日至10月20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
- [ 03-29]【图解台湾】十年来台湾每8名毕业生中 就有1人找不到工作
- [ 03-27]今年高校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 各地捧出就业大礼包
- [ 03-23]今年“三支一扶”计划招500人 报名截至下月6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