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河村上河组村民仍住在饮水困难的危房里 记者在村子里看到,离村民房子不足50米的地方,有一座叫“上河煤业”的厂矿,停产的厂区已经人去楼空。这座私人煤矿,留给村庄的是一间间严重变形、裂缝的房子,有的已经完全倒塌。村民张王孝说:“有裂的,尤其现在临时搭建的石棉瓦房,彩钢瓦房。过去把它支撑住,现在就在那边住着。最严重的时候都倒了。” 村民们介绍,现在还在村里住的,有六户人家,大多数人家在2012年都搬离了村子,到县城里租房过日子。村民张王孝说,镇里2015年开始给村民过渡费,“标准是按一个房子200块钱,一户是两个房子,400块钱。有的人家里面的人口多,这400块钱有可能就不够了。” 镇政府和开发商互相指责对方违约 村民们先是盼着镇里承诺的安置房早点建起来,但新房基本建好,就是住不进去。村民王海鹏说,基本建好的安置房已经闲在那里三年了,“上河煤矿跟镇里商量,买了20多亩的地,把这个地方交给开发商,然后建单元楼。” 根据白水县住建局的选址意见,安置房用地位置在县城杜康路西段北侧,下河村西寨社北部,占地106.2亩。记者来到这里看到,现场确实已建起了6栋住宅楼,楼体都已经粉刷完毕,但道路平整、门窗安装等收尾工程还没有做。 村民眼瞅着新居住不进去,问题出在哪?原来,2011年,原城关镇政府(现城关街道办事处)和一家叫康恒置业的当地开发商签订了合同,2012年,康恒置业转手600万将项目卖给了陕西文鑫置业有限公司,之后文鑫置业又和城关镇政府重新签订了《白水县城关镇下河村采煤沉陷安置项目招商引资合同书》。合同内容和镇政府与康恒置业签订的合同一致。不过,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了纠纷。城关街道办事处项目策划办主任王青隆称,投资商没有实力。“从2012年3月份签订合同以来,项目已经逾期三年之久,至今无法交工。无法交工的原因是文鑫置业在执行合同期间,一直没有按照合同履行。” 而投资商文鑫置业的法定代表人余卫德称,是城关镇政府没有兑现承诺。他们迟迟不做收尾工程,担心把房子交付后,镇政府更不会理会他们的损失。“政府说三个月之内要把我的建设用地给我,政府没有把建设用地给我,我咋样去建?从法律的程序来看,如果没有办到四证齐全,是不能开始施工的。” 双方各执一词,究竟招商合同是如何约定的?采煤沉陷安置项目,本来是一个民生工程,民生工程怎么会深陷合同纠纷的泥潭? 双方合同约定,投资商无偿建房安置因煤矿区采挖,导致桩基严重裂缝的120户群众,完成下河村沉陷区搬迁安置建设项目。作为补偿,镇政府在签订合同的三个月内,将所在地块的100亩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全部办理到投资商名下,投资商在30天内,将土地补偿款740万打到镇政府账户。镇政府负责解决工程建设前期的立项审批、土地征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事宜。 浙江投资商余卫德称,签完这个合同,他先交了300万给镇政府,然后拿着合同到县国土局咨询了解政策。“土地局说100亩地不可能三个月给你。他们的土地从白水县要报到渭南市,再从渭南市报到省国土资源厅,一个来回至少要一年。” 余卫德称,他不敢再交剩下的尾款了,但还是硬着头皮把6栋住宅楼建好了,三栋安置房,三栋商品房。但至今,镇政府一亩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都没有办下来。“我们跟镇政府签订的协议里面,三个月之内必须要把建设用地给我们。要是建设用地不给我们,后面的事情办不了,一环套一环的。” 余卫德称,这个项目从一开始就处于违法状态。项目启动时,由于土地、规划等各项手续都没有,县里的规划、土地等各部门都来到工地要求查处。“实际上这个事情跟我们没有关系,责任应该是政府,咋能属于我们?政府又出来检查我们,罚我们款。我们都是找镇上的领导去协调,回头私底下解决了。” 目前,安置项目的土地手续是否齐备?城关街道办事处项目策划办主任王青隆说,这块地的土地性质还是农村集体土地。“土地证现在还没有办回来。土地性质没有变动过来,原因是这个项目本身就是以土地置换的形式,土地指标回来以后我们就给他办了。按照2011年、2012年当时的情况,很多工程都是未批先建。更何况咱这个工程是一个惠民工程。”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以及土地的出让等事宜,需要经过严格的土地报批手续,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只有县级以上政府有征地决定权。白水县城关镇政府承诺3个月内将100亩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办到投资商名下,是无法兑现的,也是越权的行为。王青隆在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承认镇政府确实有履行合同不到位的地方,但对哪些地方违约,他始终没有正面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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