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粮库主任捞634万好处费获刑10年半 揭秘“粮仓硕鼠”是如何养肥的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他曾主持筹建并掌握一方粮库,本该肩负“国家粮仓”安全重任,但他却明目张胆向业务往来公司开口索贿,甚至让下属帮他“捎钱”,还在办公室当着下属面收取百万元好处费。 他就是原海南洋浦粮食储备库主任、法定代表人及海南丰源油脂有限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叶伟民(正处级)。据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4年,叶伟民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李某等11人的财物共计634万元。 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叶伟民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法制日报》记者在多方走访中,了解到“粮仓硕鼠”叶伟民是如何一步步走向贪腐的不归路。 打电话催老板“结账” 1968年6月出生的叶伟民,今年刚满50岁。1991年8月进入海南省粮食局工作,5年之后到海南丰源油脂有限公司任经理、法定代表人。 2002年10月起,叶伟民任海南洋浦国家粮食储备库筹建处主任,该储备库仓容规模5万吨。海南洋浦粮食储备库建好后,与海南丰源油脂有限公司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叶伟民于2005年6月起兼任海南洋浦粮食储备库主任、法定代表人。 掌管着洋浦粮库,叶伟民成为很多公司老总巴结的对象。2009年,洋浦粮库一期土建工程项目准备建设,李某挂靠公司参加项目投标并中标。2009年下半年的一天,为感谢叶伟民在工程上的关照以及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李某在洋浦粮库土建工程项目现场指挥部办公室送给叶伟民10万元。 2011年初,叶伟民带洋浦粮库业务员到江苏省宜兴市南漕粮库考察后,开始向宜兴市南漕粮库购买小麦。为感谢叶伟民在生意上的关照以及按时支付货款,王某分三次送给叶伟民42万元。 连续收了几次钱没被发现,叶伟民的胆子越来越大,胃口也越养越大。福建省厦门市一家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找叶伟民谈合作业务,叶伟民直截了当地说合作业务可以,但是要给他一些辛苦费,张某同意了。2011年至2013年,洋浦粮库与张某任职公司合作小麦、棕榈油和大米进口配额。 “在合作过程中,叶伟民都会给我打电话叫我到海南把账结一下(意思是要求兑现好处费的承诺),我就从公司财务处领取现金,再到海南交给叶伟民,三次共送给叶伟民190万元好处费。”张某供述称。 2013年上半年,深圳市某粮油公司业务经理陈某通过叶伟民的下属符某联系到叶伟民,想要合作大米进口关税配额。叶伟民俨然一个“生意人”,明确表示要按照每吨大米配额240元的标准支付其“辛苦费”。在合作中,陈某先后送给叶伟民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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