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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利驱动的疯狂“外挂”:层层分包后下线仍能获利

2017-12-25 11:03:15 屈畅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层层分包之后

下线仍能获利

北青报记者发现,在多起关于网络游戏外挂的案件中,犯罪分子建立了复杂的销售网络。

外挂的制作者往往并不负责销售,而是发展下线,下线销售者还会发展自己的下线,但地位越低的下线,其获得的利润越低,地位最高的销售者则坐拥暴利。

今年9月4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法院二审审理了杨长春、王垒等人非法经营罪一案,此案中的被告人达11人。

判决书显示,2012年3月至2013年8月,王垒通过一名网友获取了网络游戏《地下城与勇士》的外挂程序,并通过收取“版权费”及使用费的形式,向杨长春等人非法出售该游戏外挂程序计1000余个,非法经营额计200余万元,非法获利计100万元。

作为下线的杨长春又将约799个外挂程序转卖给陆维锋、王传珠、徐辉等人,非法经营额超过425万元,非法获利超200万元。

更低一层级的王传珠则将从杨长春处获得的123个外挂程序转卖给徐辉等人,非法经营额超69万元,非法获利超5万元。再低一层的下线徐辉将从杨长春、王传珠等人处获取的88个外挂程序转卖给程芝健等人,非法获利2万余元。

位于转包末梢的程芝健仍然有利可图,他把从徐辉等人处获取的62个外挂程序,非法出售后获利16000余元。

本案的判决书中坦言,虽然相比7个G大小的游戏软件,外挂软件的大小仅有1M左右,但多名被告人非法经营非法出版物,扰乱市场秩序,分别达到“情节特别严重”或“情节严重”的标准,构成非法经营罪。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杨长春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其余被告人也都获得了相应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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