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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立法,请以正确姿势奏唱,并了解这些故事

2017-06-24 08:43:14 汤琪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歌词经多次修订

《义勇军进行曲》诞生和传唱来之不易,将它推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同样历经了一段波折。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会议设立由55人组成的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方案审查委员会,马叙伦为召集人。

据了解,因原歌词有“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等历史性的词句,郭沫若、田汉等建议将歌词修改一下,但张奚若、梁思成认为,这首歌曲是历史性的产物,为保持其完整性,词曲最好不作修改。

一番商议后,1949年9月27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就国歌通过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同年10月1日举行的开国大典上,《义勇军进行曲》作为国歌第一次在天安门广场响起。

时间来到1978年,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定,更改了田汉原作的歌词。公开资料显示,由于各方面对更改国歌歌词一直有不同意见,1982年12月3日,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决定:恢复《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撤销本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决定。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庄严通过现行宪法的同时,通过决定:恢复《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撤销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78年3月5日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定。

——宪法第四章为国歌更名

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将宪法第四章章名“国旗、国徽、首都”修改为“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第一百三十六条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中华儿女共同的心底之音

有媒体评论称,对于中华儿女来说,《义勇军进行曲》最能唤起共同的心底之音。随着国歌立法的推进,依法爱护国歌、尊重国歌的理念也将深入人心。

如文中所言,立法不仅仅维护的是一首歌,更是维护和平年代里,中国人最为之共鸣的爱国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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