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山东一公司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 环保部挂牌督办

2017-05-16 09:41:13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山东省邹平县清源纺织助剂有限公司废水未按要求零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引发群众强烈反映。环保部决定对山东省邹平县清源纺织助剂有限公司的环境问题挂牌督办。

环保部在近日公开的通知中表示,今年3月,环保部联合山东省环保厅对邹平县清源纺织助剂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废水未按环评要求全部回用,在线监控设施长期未投入使用,跑、冒、滴、漏严重并渗入厂区电缆井内。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生产厂区及企业周边能嗅到明显刺激性气味。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不规范,实际贮存量与台账差距较大且长期未转移。同时,由于相关部门管理不严、排查不细,导致企业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群众反映强烈。

环保部决定对山东省邹平县清源纺织助剂有限公司废水未按要求零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等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环保部要求,山东省环保厅督促邹平县人民政府组织环境保护部门对邹平县清源纺织助剂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废气和危险废物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从重处罚,对涉嫌污染环境罪的要移交移送司法部门。同时,要求山东省环保厅组织有关部门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对职责落实不到位的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此外,环保部还要求山东省环保厅组织技术单位和专家开展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

环保部明确,山东省邹平县清源纺织助剂有限公司须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督办事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