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某因使用无人机航拍某部队营区的军事设施,被广州白云警方查获并依法行政拘留7日。 5月2日13时许,黄某(男,30岁,湖南涟源人)在白云区登山期间,因对某部队营地好奇,遂利用其携带的无人机对营区内的军事设施进行航拍,后被该部队的战士发现其实施航拍的无人机。在部队战士协助下,白云警方迅速出警将黄某抓获,当场收缴其携带的无人机以及违规拍摄的影像资料。黄某也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白云警方部署精干警力对黄某询问取证,查清违法事实。因黄某出于好玩好奇之心航拍部队营区,且航拍资料没有外传,未造成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对黄某作出行政拘留7天处罚。 警方提醒:各单位、组织及个人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使用无人机,熟悉相关禁飞区域,严禁在机场、军事设施、政府机构、重点部位及人流密集场所等区域进行拍摄。公安机关对操纵无人机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
相关阅读:
- [ 05-04]“无人机扰航”行为应予以重罚
- [ 05-04]无人机“不作不死”就无人管了吗?
- [ 05-03]无人机“黑飞”扰航频发 监管现难点如何破解?
- [ 05-03]让“无人机”在法治的轨道上飞行
- [ 05-03]“无人机扰航”行为 应受到重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