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一些城市房价出现快速上涨,备受社会关注,也牵动着人们敏感的神经。有观点质疑,5月份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把不动产纳入了企业增值税抵扣的范围,买房能抵扣增值税,会不会是企业加入了“抢房大军”,从而助推了房价上涨?针对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厂房、店铺、办公楼等不动产,进项税可抵扣 不久前,有关上市公司出售房产“保壳”的消息,颇为引人注目。 “这些房产都是企业在多年前购置的,跟营改增关系不大。”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分析,营改增政策规定,企业在5月1日后新购置的生产经营用房,其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但出售房地产并不能抵税。 “营改增全面推开后,虽然不动产纳入了增值税抵扣范围,但企业购买住宅也是不能抵扣的。那种认为营改增会助推房价上涨的观点,实际上是对政策的误读。”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营改增政策规定,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厂房、店铺、办公楼等不动产,其进项税可以抵扣;而企业购买的住房,属于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在一些房价上涨较快的城市,并没有出现企业大量购进住宅的现象,更没有企业购住宅抵税的情况。而且,不少银行并没有开展针对企业的住房按揭业务,这意味着企业购住宅一般需要付全款,大量“炒房”也会受到资金限制。 从此轮房价上涨的轨迹看,深圳、上海等城市住宅房价从年初就已经出现快速上涨,商住两用房从去年开始就已经进入火爆状态。 “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是消费型增值税税制本身的要求,跟房地产去库存、鼓励房地产投资没有任何关系。”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营改增的最终目标,是建立彻底的消费型增值税,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税制,有利于企业减负降成本。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后,今年5—7月全国营改增已累计减税1260亿元。 |
相关阅读:
- [ 10-25]平潭地税收入前三季度增幅居全省第一
- [ 09-30]833万户生活服务业纳税人享受营改增减负红利
- [ 09-26]营改增七个月减税超两千亿元
- [ 09-05]“营改增”两月闽减收109.5亿元 福建企业享红利
- [ 08-12]“营改增”红利渐显 7月中国财政收入同比增3.3%
- [ 07-29]发改委:六企业以“营改增”为借口哄抬价格被查处
- [ 07-11]营改增首个纳税申报期结束 税账单里看税负
- [ 07-04]金融业营改增再打“补丁” 免征范围扩大
- [ 06-23]厦门二手房交易计税 平均每8分钟可办结一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