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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借营改增“炒房抵税”是误读

2016-11-06 16:17:52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今年以来,一些城市房价出现快速上涨,备受社会关注,也牵动着人们敏感的神经。有观点质疑,5月份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把不动产纳入了企业增值税抵扣的范围,买房能抵扣增值税,会不会是企业加入了“抢房大军”,从而助推了房价上涨?针对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厂房、店铺、办公楼等不动产,进项税可抵扣

不久前,有关上市公司出售房产“保壳”的消息,颇为引人注目。

“这些房产都是企业在多年前购置的,跟营改增关系不大。”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分析,营改增政策规定,企业在5月1日后新购置的生产经营用房,其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但出售房地产并不能抵税。

“营改增全面推开后,虽然不动产纳入了增值税抵扣范围,但企业购买住宅也是不能抵扣的。那种认为营改增会助推房价上涨的观点,实际上是对政策的误读。”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营改增政策规定,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厂房、店铺、办公楼等不动产,其进项税可以抵扣;而企业购买的住房,属于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在一些房价上涨较快的城市,并没有出现企业大量购进住宅的现象,更没有企业购住宅抵税的情况。而且,不少银行并没有开展针对企业的住房按揭业务,这意味着企业购住宅一般需要付全款,大量“炒房”也会受到资金限制。

从此轮房价上涨的轨迹看,深圳、上海等城市住宅房价从年初就已经出现快速上涨,商住两用房从去年开始就已经进入火爆状态。

“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是消费型增值税税制本身的要求,跟房地产去库存、鼓励房地产投资没有任何关系。”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营改增的最终目标,是建立彻底的消费型增值税,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税制,有利于企业减负降成本。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后,今年5—7月全国营改增已累计减税126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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