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一带一路”建设是沿线国家的合唱

2016-09-12 15:36:00 温源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一带一路”专家谈①】

“一带一路”建设是沿线国家的合唱

——访中科院“一带一路”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刘卫东

光明日报记者 温源

出席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并作为唯一专家代表发言后,中科院“一带一路”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刘卫东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但回想起8月17日参会时的情景,他仍旧记忆犹新:“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所传达出来的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信心和决心令我印象最深。”

“一带一路”:开创包容性全球化新时代

记者:您过去曾说过,“一带一路”其实表达的是“中国期望走的一条全球化道路”。您怎样理解这“一条道路”?

刘卫东:过去的三四十年,经济全球化深刻地改变了世界经济格局。一方面,发达国家经济不断“金融化”和“高科技化”,而制造业出现“空心化”;另一方面,以中国为代表的部分发展中国家崛起成为制造业大国。这改变了传统的世界“核心—边缘”二元结构,形成了“发达国家—新兴国家—欠发达国家”的三元结构。与此同时,世界经济仍未走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阴影,贸易持续下滑,经济增长低迷,贸易保护主义和民粹主义抬头。因此,如何在新的形势下推动世界经济复苏,是各国之间期盼的“最大公约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渐进式的改革开放深入地参与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当前,我国已经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制造业第一大国、第一大商品出口国和第三大对外投资国。以中国资本“走出去”为特征的第二次全球产业转移已经拉开序幕。在此背景下,我国需要为维护经济全球化的成果、发展经济全球化的机制作出更大的贡献,需要为带动全球经济增长承担更大的责任。

“一带一路”正是在这个世界格局大变化中诞生的,是推动全球化向包容性发展的努力,将开创包容性全球化的新时代。其包容性主要体现在“开放包容”和“平等互利”的建设理念,“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以及“和而不同”的价值观。“一带一路”不划小圈子、不搞“一言堂”,在维护文化多元性的基础上共谋发展、共求繁荣、共享和平。它不是中国一家的独奏,而是沿线国家的合唱;既符合我国“走出去”的需要,也会让全球化惠及更多国家和地区的人民。

避免陷入对“一带一路”认识的误区

记者:“一带一路”是一个涉及各方面工作的统领性战略,社会各界对其还存在不同的理解,这其中是否有误读?

刘卫东:当前对“一带一路”的认识存在一些误区。首先,“一带一路”并非是要重建历史时期的国际贸易路线。“一带一路”使用了“丝绸之路”这个概念,这让一些地区热衷于挖掘自己在古代丝绸之路上曾有的地位,如起点、通道、节点等。事实上,历史上的“丝绸之路”是一个相当密集的贸易网络,而不是几条固定的线路。今天理解“丝绸之路”更应该是沿线各国共享的一个历史文化遗产,向世界传递了“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一带一路”并非要恢复这些古代贸易线路,而是要建设一个我国与沿线国家共谋发展、共享繁荣的国际区域合作平台。

其次,有人将“一带一路”理解为我国的区域发展战略。有的省份认为自己在“一带一路”上具有某种特殊的、排他性的地位,而有的则认为自己与“一带一路”建设没有什么关系。实际上,“一带一路”是统筹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长远、顶层战略,是涉及国际合作的国家战略。它不属于区域发展战略,是全国各地区都要参与、也都能参与的工作。

再次,“一带一路”不是单向的“走出去”。“走出去”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其战略基础。但是,由于我国与发达国家仍然存在很大的技术差距,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里我国仍必须高度重视“引进来”。实际上,经济全球化就是各国之间相互投资不断加深的过程,欧美发达国家既是对外投资大国,也是吸引外资的大国。因此,“一带一路”建设在鼓励资本“走出去”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资本“引进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