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中国多地取消门诊输液医学行为 遏制过度医疗

2016-08-30 20:10:30 范丽芳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近年来,中国政府启动的医疗体制改革重点之一,就是减少医院对药品收入的依赖,并通过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水平,体现医务工作者的社会价值。取消门诊输液医学行为,亦被业界认为是上述医改行为的延伸。

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7月1日起,江苏省除儿童医院外,460多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成为中国第一个全面叫停门诊输液的省份。7月下旬,山西省长治市卫生计生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要求从2016年8月1日起在该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10月1日起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儿童医院和儿科除外)。

2016年以来,国家层面虽未作统一规定,多地官方纷纷出台相关政策,逐步明确限制门诊输液的政策。根据媒体报道,4月7日起,福建三明市全面停止患者门诊静脉输液(儿科除外);5月1日起云南个旧市人民医院除急诊科、儿科外,叫停静脉输注抗菌药物;6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停止门诊输液:6月2日,四川省人民医院全面停止成人门诊输液(儿科和肿瘤门诊化疗等特殊输液除外);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所有门诊输液室已取消,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已取消门诊输液室,留存了一部分急诊输液室用于突发或夜间需要打“点滴”的患者。

然而,许多取消门诊输液的医院遭遇民众多年形成的就医观念的挑战。山西省长治市人民医院呼吸科医生苏卉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经医生判断的确需输液的患者,依据其病情缓急转至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或办理住院,“不需要输液的,我们会尽力解释,大多数还是接受的。”

“想要彻底杜绝不必要的门诊输液行为,需要从医疗制度改革的大视野来考虑。”晏英建议,政府的医疗保险要从之前的“成本补偿”角色回归到具有独立谈判功能的支付方,“如果医生乱开药,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报销,甚至被吊销行医执照;同时给予其相应的护理、管理等货币价值体现;另外,还要发挥中医药简、便、廉、验的优势。”(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