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立案登记制改革一年多:有案不立等现象基本消失

2016-08-06 08:49:41 徐 隽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分享到:

繁简分流,多元解纷

“把方便带给群众、把困难留在法院。”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所作的报告,饱含深情,让与会代表读出了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人民法院的使命与担当。

的确,立案登记制实施一年来,全国法院经历了一次凤凰涅槃。

7月25日,记者在最高人民法院数据集中管理平台看到,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002.9万件,再创历史新高。

“案件大幅增长,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同时虚假诉讼增多,这是立案登记制改革后面临的新问题。”陈卫东说,立案只是诉讼的第一个关口,案子进了法院,下一步,就是如何又好又快地审结。

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只有通过改革加以解决。

针对诉讼机制不完善,繁案不精、简案不快、效率不高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推开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试点。

在广东,法院把70%的简案交给30%的法官办理,把30%的繁案交给70%的法官办理,实现“复杂案件精审、细研、慎判,简单案件及时、简审、快判”。对涉外涉港澳台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诈骗、房地产纠纷等类案,建立专业办案团队,通过专业化集中办案,确保质量、提升效率。深圳市福田区法院还成立了司法辅助中心,对诉讼材料收转、外出送达等事务性工作集约化处理。

大力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可以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法院的案件。对此,全国法院大力完善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律师等专业人员和“百姓评理团”等社会力量引入诉讼中,探索化解家事纠纷。

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新规,加大惩治力度,维护法治权威。目前,诉讼诚信档案试点工作正在推进,随着失信黑名单制度的建立,滥诉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

“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立案登记制改革一年多来的实践,兑现了人民法院的庄严承诺,书写了司法为民的新篇章,为法治中国建设标注了新高度。(本报记者徐 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