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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女孩假装还款偷抵押车辆 家人代为赔偿获缓刑

2016-07-04 12:54:02 杨凤临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90后女孩晓雯(化名)向他人借款时将汽车质押给出借人,随后以还款为由骗得出借人拿出借条撕毁,同时伙同他人偷偷将汽车开走。晓雯最终不但因赖账,还因为其偷走质押车辆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6000元。

据了解,2015年11月15日,晓雯在朝阳区向孙某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1个月,月息人民币4000元。当日,孙某向晓雯的银行账户转账9.6万元。同时,晓雯将自己所有的小汽车及车辆行驶证等作为质押担保物交给孙某。

2015年12月4日13时许,晓雯以还款并取回质押车辆为由,在房山区一个小区门口从孙某的岳父田某手中拿到借款合同、借条等凭证,并撕毁。

田某按照晓雯的建议,由晓雯载着他以及晓雯的亲戚(另案处理)把车开到了位于房山区长阳镇首创奥特菜斯南侧停车场。下车后,晓雯带着田某走在前面,称要去转账,并谎称上卫生间,随后逃离。其间,晓雯的亲戚将车偷偷开走。田某随即报警。

后来,孙某通过多种渠道打听到了晓雯的去向。2015年12月5日,晓雯被孙某从天津市西青区扭送至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涉案车辆暂扣于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案发后,晓雯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作案经过。同时,为取得孙某的谅解,晓雯的家属代为退赔孙某10万元。

法院认为,晓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晓雯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予以从轻处罚。近日,房山法院一审判决晓雯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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