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女子怀疑丈夫有外遇 报警求警察帮忙捉奸做证明

2016-06-16 17:13:08 王锦 来源:西部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西部网讯 (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记者 王锦)昨日(6月14日)上午10时许,咸阳市公安局彩虹分局西区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彩虹小区有人报警称家中被盗。民警接警赶到现场后发现,门口站着一名50多岁女子,据她称刚刚看见有人鬼鬼祟祟的跑到房子里去了。而当民警叫开门后,确实发现了一名女子胡某,但却并不是什么小偷。

据了解,胡某是这间房子的真正主人,并且和报警女子也认识。此时,报警女子一脸慌张,在民警的再三追问下才道出实情。

原来,该报警女子和丈夫是二婚夫妻,最近两人经常因琐事闹别扭,于是便怀疑丈夫和同在一个小区住的女子胡某有“异常交往”。为了证实自己的幻想和猜测,她便报假警谎称家里被盗,想借警察之手打开“情敌”的家门,但丈夫根本没在现场。

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该女子为了以一己之私报假警,视法律为儿戏,严重浪费警力,其行为将受到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它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