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杭州新交规:机动车辆“闯黄灯”属于违法

2016-06-01 11:46:22 岳德亮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杭州6月1日专电(记者岳德亮)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通过的《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6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规定,机动车辆“闯黄灯”属于违法。

交通信号红灯停、绿灯行,黄灯数秒钟过渡阶段,怎么办?杭州市的这部地方性法规指出,车辆遇交通信号灯黄灯亮时,未过停止线的不准通行,已越过停止线的可以继续通行。车辆、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让先被放行的车辆或者行人优先通行。

大家长期的观念是“黄灯可以通行”,如今这一观念需要扭转了,但是困惑仍存。有律师表示,针对“闯黄灯”标准,是车前轮还是车后轮越过停止线,没有一个明确法律界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