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一食药监工作人员辱骂举报人受处分 称因系心情不好

2016-03-14 07:05:01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一食药监人员辱骂举报人受处分

西安碑林区表示网上反映情况属实派专人受理投诉问题

据《华商报》、央视报道因多次举报过食品安全问题,西安一市民再次举报时竟遭到食药监部门一名酒后上班工作人员辱骂。目前,碑林区纪委(监察局)已给予该名工作人员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

骂人者称起因系心情不好喝了酒

11日晚,一段“西安公务员喝酒辱骂举报者”的视频在网上疯传。视频显示,一名身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服饰的男子大声呵斥着,“你再来告状我就打你,听见没?”“滚出去!滚!你来了几回了,有毛病!就给我们找麻烦!”

12日,记者辗转找到了举报人朱先生。据其称,他在一家超市买的食品出现问题,3月8日前往西安市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家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进行投诉。据朱先生说,11日下午询问处理结果时还想反映另外一件与食品有关的问题,但在按照对方要求填写手续时,翟姓工作人员突然开始对他进行辱骂,当时就用手机录了,而对方身上有明显的酒味。

在视频中,也能听到这名工作人员称“在外边喝了酒”。昨天,有媒体联系上翟某,他说当天喝酒因母亲生病心情不好,同时称上班抽烟不违反国家法令。

举报人被指职业打假人

记者找到张家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门口的公示牌上显示翟某系该所内勤,据了解,他今年50多岁。

一名工作人员坦言,该视频在网上曝光后,对该所工作人员产生很大压力,事发当晚,西安市碑林区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就到场调查,直到晚上9时多才结束。

针对事发起因,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举报人一个星期至少有9次到该所举报,所以大家怀疑对方是职业打假人。

就在记者进一步询问时,这名工作人员被其他同事拉走,并建议记者去找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访。

在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值班人员请示领导后,让记者再去找碑林区区委宣传部。

调查组要求区食药监局道歉

12日下午4时许,碑林区区委宣传部回复称,网民发帖和上传视频反映碑林区张家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翟某对待投诉群众态度恶劣的问题属实。

碑林区委、区政府责成碑林区纪委(监察局)立即成立调查组,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经查,网上反映情况属实,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经碑林区纪委(监察局)研究,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对张家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翟岱明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

2.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张家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人王衍武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3.要求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着力提升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4.要求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专人对举报人投诉的食品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要求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向举报人道歉并反馈对翟岱明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