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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法官文言文辞职信走红 法院称正挽留

2016-02-25 07:16:27 李铁住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初则喜正义之伸张,乐法律得施行,不屑媚俗,安于清贫。久矣疲命于杂务,掣肘各情形,荒于教子,未尽孝心……”近日,一封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法院法官的辞职信走红,辞职信全文几乎都采用文言文,不少网民赞扬该辞职信文采飞扬、作者文字功底深厚,感叹辞职可惜。北青报记者获悉,目前法院还没有正式讨论研究该法官的辞职申请,正做法官的工作,希望能够挽留他。

“久矣疲命于杂务求自在于市井”

北青报记者获悉,该辞职信的作者是岳塘区法院的法官刘献文,目前职务是该院民二庭副庭长,平时他多审理一些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当地社区举办的“法律大讲堂”知识讲座中,刘献文也曾围绕“民间借贷”等常见的法律问题展开讲解。

从落款时间来看,这封辞职信写于今年2月23日,岳塘区法院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他们是23日收到的辞职信。在辞职信里,刘献文写道,“入岳法十载,不可谓未坚持,耕耘民商一线,不可谓不专注”,从这里可以看出,刘献文在岳塘区法院从事民商案件审判工作已经有10年了。

在辞职信中,刘献文称工作“久矣疲命于杂务,掣肘各情形,荒于教子,未尽孝心”,尤其“今已累案牍、显劳形,业务未见精进,激情日渐消弭”。辞职信里,刘献文也提到了法官员额制,他说:“虽然不惧司改,夺员额有信心,然不思钻营,伫山底久矣,再十年当仍如是,年逾不惑,忧年华不再,登临无期。”

最后,该法官表示自己将“舍法槌于公堂,求自在于市井”,从事审判工作10年,既没有对不起獬豸(一种象征公平正义审判的神兽),也没有愧对象征正义和法律的忒弥斯女神,“恳请领导准予本人离职”。

法院表示正做工作希望能挽留他

北青报记者昨日并没有联系上刘献文法官本人。一位跟刘献文多有联系的人士告诉北青报记者,他跟刘献文平时多有交流,因为还没有最终定下来,在刘献文正式离职之前还不方便接受采访,现在他仍然在职,在刘献文离职之后的去向上,根据他了解的情况,暂时还没确定,“作为一名法官,从业务能力上讲,他还是比较强的,别的方面我暂时也不好说太多。”

昨天下午,北青报记者致电湘潭市岳塘区法院,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前天才收到刘献文的辞职信,院里暂时还没有开会研究这个问题,作为民二庭副庭长,刘献文目前仍然在职在岗工作,“收到他的辞职报告后,目前院党组已经派人做他的工作,希望能够挽留他,院里也还没有正式讨论研究,其他方面,他的职务状态也好,出于对他隐私的保护,暂时不便透露。”

媒体梳理:压力大、待遇低或成法官群体离职主因

从2014年开始,法官离职逐渐成为一个备受公众关注的话题。全国各地法院出现了不少法官离职的现象。以上海为例,根据公开报道,2013年,上海法院辞职的法官超过70名,较2012年有明显增加。据调查,这部分离职法官多为35岁至45岁的高学历人才,法学功底扎实、审判经验丰富,不乏中级法院副庭长之类的业务骨干。从2008年到2013年,上海每年平均有67名法官离职。2014年上海法院系统共有105人离职,其中法官有86名。值得注意的是,这86名法官中,有17个审判长,43人拥有硕士以上学历,63人是年富力强的“70后”,都是不折不扣的审判中坚力量。

而根据媒体的梳理,工作压力大、待遇相对低、晋升空间小、职业荣誉感下降等成为法官离职的主要原因。在法官离职之后的去向上,转型做律师、去企业担任法务成为辞职法官的主要去向。

《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曾提出,我国对法官沿用普通公务员管理模式,不能充分体现司法职业特点,也不利于把优秀人才留在审判一线。要坚持以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心的法院人员管理制度。并提出将对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建立法官员额制,完善法官等级定期晋升机制等。

文/本报记者 李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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