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从七方面对推进新三板制度完善和市场发展作出部署。业内人士认为,继201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意见》有望成为今后新三板健康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既有利于解决当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又为后续创新发展预留出政策空间。 多家券商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随着《意见》发布,相关部门落实措施有望陆续出台。分层制度有望最早落地,之后其他差异化制度安排也有望提速;作为侧重服务中小微企业的独立市场,新三板融资流程将更趋高效,“实质性转板”有望加速出现,市场活力将进一步被激活。此外,强化主办券商功能、大力发展多元化机构投资者队伍、坚持和完善多元化交易机制等相关要求有望提升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水平。 完善差异化制度安排 民生证券分析师认为,分层制度有助于稳定估值体系的形成,也为转板制度奠定了基础。 针对此前传言“创新层、培育层、基础层”的三分法,证监会此次明确表态,现阶段新三板将分为基础层和创新层。 业内分析认为,“两分法”既符合实际情况亦留有发展空间。分层的宗旨是让挂牌公司形成阶梯状分布,并打通上下的流动性。新三板的最终分层目标应该是三层,依次为竞价层——连续竞价的板块、创新层——以做市为主、基础层——交易最不活跃的。现行情况来看,先分两层,待时机成熟,在优选层中再分一层竞价交易是比较可行的方案。 有基金业人士认为,经过两年多发展,新三板已具备实施内部分层的条件。实施内部分层既有利于实现分类服务、分层监管,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的差异化需求,还能有效降低投资者的信息收集成本。《意见》明确了全国股转系统内部分层和差异化管理的目标、原则和主要工作。现阶段先分为基础层和创新层,逐步完善市场层次结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研究制定分层具体标准,设置多套并行指标,并建立内部分层的维持标准体系和转换机制;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逐步实现和完善不同层级挂牌公司的差异化制度安排。下一步,全国股转系统公司有望根据《意见》配套制定分层方案,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专家表示,“分层”是一个舶来品,纳斯达克经历很多年才摸索出分层制度,因此新三板首次分层持较谨慎态度也在情理之中。虽然分层标准尚未公布,不过做市股票既有做市商背书,又有做市商提供报价服务,做市相关指标成为分层标准之一将是大概率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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