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年均减贫1945万人

2015-10-17 17:29:48 张翼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王海云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光明日报北京10月16日电 记者 张翼 16日从国家统计局获悉,按当年价现行农村贫困标准衡量,1978年我国农村居民贫困发生率为97.5%,农村贫困人口规模7.7亿;2014年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为7017万,贫困发生率为7.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近7亿,年均减贫人口规模1945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90.3个百分点,贫困人口年均减少6.4%。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张为民指出,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摆脱贫困后的生活,其基本内涵是指一种能安稳度日且比较宽裕的经济状态。《2011-2020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提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按这个目标要求,我国制定了现行农村贫困标准,即“2010年价格水平每人每年2300元”。国家统计局每年根据农村低收入居民生活消费价格指数,对此标准进行更新。至2014年,现行农村贫困标准为当年价每人每年2800元。虽然现行农村贫困标准在不同年份的数值不同,但代表的生活水平基本相同。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测算,在有基本住房的情况下,一个生活在农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贫困标准的住户,其实际食品支出,可以支持每人每天1斤米面、1斤蔬菜、1两肉蛋等食品,满足健康生存的基本需要;同时还可支持基本的衣用、水电、交通通信等非食物消费支出。按这个农村贫困标准,在没有严重、意外的灾害和伤病情况下,能保障基本稳定的温饱水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