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网售食品新规征求意见引关注 七成人买过自制食品

2015-08-26 07:37:11 肖丹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网售自制食品走俏,但其食品安全始终处于监管盲区。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就网售食品监管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果意见稿通过,以后在朋友圈“做熟人买卖”的自制食品也需要和实体店一样,具备相关资质的证照。门槛高了,网络食品卖家有的欢喜有的忧。

七成人买过自制食品

烘焙达人精心制作的千层榴莲蛋糕、母亲独家秘制的肉松、老家亲戚自己家养的鸭子下蛋腌成的咸鸭蛋……这些都是朋友圈里热门的自制美食款式,其他常见品类还包括牛肉干、麻辣小龙虾、酱肉、牛轧糖等,它们都会被贴上一个一致的宣传标签,即“纯手工,无添加”。“我家的酱猪蹄酱鸡翅都是在自己家厨房里做的,肯定不会添加乱七八糟的色素味精。我给家人吃什么就往外卖什么。”利用业余时间在朋友圈销售自制卤味的黄女士表示。

正是看中这一点,不少人购买过自制食品。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日前通过问卷网对2004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0.2%的受访者在朋友圈购买过自制食品,类别包含蛋糕甜点、水果生鲜、私房菜、咖啡饮料和其他等。经常在朋友圈购买自制食品的大学生童晓认为,从熟人手里买食物比实体店更放心,“一般是先预订后制作,有点‘私人定制’的感觉,并且原料放心,不添加防腐剂。不熟的人我一般是不会买的。”

但是,熟人制作就真的能放心了吗?2014年上半年,浙江省消保委对部分有一定影响的微信(微博)食品开展比较试验,44批次产品中有高达56.8%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在25个不合格批次中,有20个批次的产品菌落总数超标,16个批次大肠菌群超标,最严重的甚至超标8倍。

新规或促使“票友”转正

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这意味着,如果规定落地的话,今后在淘宝、朋友圈卖食品的商家也要和实体店一样办证备案。

记者在淘宝网、微店、朋友圈等平台搜索自制食品发现,大部分商家除了标注销售地和产品简介外,都没有提供相关产品的标准号、配料等相关信息,也没有提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在网上销售自制食品的很多都是兼职,图的就是门槛低、成本少。”一位销售自制食品的卖家表示,如果新规真要实施,考虑到办证手续和投入成本等方面的问题,估计会有不少人退出。

卖自制卤味的黄女士告诉记者,因为不用租店面和雇人,所以她把成本都花在了对原材料的精挑细选上。对于国家出台相关规定,她也有所预料,但目前还在观望,平时很少有顾客向她索要经营许可信息,朋友圈卖东西更多靠的是口碑经营。“不过国家出台这种法规我双手赞成,因为像我这样的经营者并没有被大家承认的资质,所以只能局限在微信上,销售给朋友们。”黄女士告诉记者,她期待有合理的监管,如果发展得好,也许会考虑从“票友”转向专职,但她同时希望新规定不要给自己增加太大的经济成本负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