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云南回应"消防官兵不救人忙自拍":已处理当事人

2015-05-26 15:10:53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5月21日,一个名为“云南砚山消防官兵救援现场不救人忙自拍”的帖子在网上传开。5月24日,云南省文山州公安消防支队官方微博发文回应称,已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理。

据介绍,文山消防支队在看到网贴后,迅速成立工作组对此事件进行调查核实,核实确认后及时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理:一是责令砚山大队党委向支队党委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对中队指挥员刘飞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在军人大会上作深刻检讨;三是对战士刘阳进行批评教育,并警告处分一次;四是对政府专职消防员曾正伟、消防文员罗开娴予以辞退。

据官方核实,实情如下:5月21日13时46分,砚山县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位于砚山县阿猛镇石丫口村有一小孩掉入修桥涵洞,砚山县消防大队立即出动1车6人赶赴现场救援。到达现场后,由于涵洞洞口太小,无法进入查看,消防官兵立即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调动挖掘机进行增援,在等待挖机、商策救援对策的过程中,1名战士、1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由于第一次出警比较新奇,违反战场纪律,让宣传文职人员为其拍了几张照片,恰好被周围群众看到并拍照发到了网上。

据知情人透露,此“网络事件”发生后,引起了消防支队党委的高度重视,消防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事件敲了警钟,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全州消防官兵的管理教育,严格执行部队的条令条例和救援规程,强化战斗作风养成,坚决杜绝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同时,敬请广大人民群众和网民进行监督和批评。

(原标题:云南官方回应"消防官兵不救人忙自拍":已处理当事人/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