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小小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区水利局原正、副局长竟然均向施工方公然索贿,这是河南省南阳市检察院干警近日挖出的案件。结合此前的一些典型大案,如江西省九江市水利系统“窝腐案”涉及158人,贵州省黔东南州查办水利系统窝案涉及5县33人,可以看出,职权官员从水利工程招投标频频“渔利”已逐渐趋向常态化。以前提及水利系统,很多人都认为是“清水衙门”,没什么“油水”可捞,但为何近年来工程腐败案件频发? 市长留言板挖出水利“蛀虫” “2013年年底,我们在浏览市长留言板时,注意到了一个控告彭李坑水库水管所所长高洪升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向施工方索贿的信息。”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沙吉鸿告诉记者。 随后,干警联系上正在住院治疗的举报人张森林(化名)。据张森林交代,在彭李坑水库除险加固过程中,高洪生先后4次向张森林索要40多万元。干警分析认为,高洪升明目张胆多次索贿,从其职务权限到水利工程的普遍特点来看,不应仅仅是其个人的行为。 据卧龙区检察院负责反贪工作的郜都介绍,每个工程从招投标到工程款支付再到项目验收,需要“一把手”多次签字审批。高洪升仅仅是个水库管理所所长,按理不应该会有那么大权力,“一把手”才是施工方首要的公关对象。由此,卧龙区水利局局长杜道敬进入办案人员视线。 2014年4月,卧龙区检察院决定对杜道敬立案侦查。后经卧龙区法院审理查明,卧龙区水利局局长杜道敬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取10余名涉案人员的请托和财物19万元,为他们中标水利工程提供便利,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 此外,经查实,卧龙区水利局“二把手”赵国军在彭家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也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10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案发后,高洪升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主动退出全部赃款,系自首,综合考虑其犯罪性质、犯罪数额、认罪态度等量刑情节,法院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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