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11月24日 讯近日,嘉兴海盐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骗保案。被告人沈某是一个很有孝心的女婿,因老丈人患上恶性肿瘤,四处医治花去大量医疗费,经不住“黄牛”的推销,买了医疗发票骗保。 沈某,海盐人,上有年迈父母,下有待哺小儿,原本一家人小日子过过也还行,可自从老丈人查出患有恶性肿瘤后,开支就大了。 “岳父也是爹啊,他病了,我做女婿的当然应该给他看。”患病之初,沈某带着老丈人辗转海盐、嘉兴、上海多地求医问诊。 2012年下半年,沈某带着老丈人在上海某医院做手术时,遇到了一个王姓男子。 男子称,他可以开具医疗发票,费用可以开得比实际医疗费高,这样就可以多报销一些医疗费。 一开始,沈某没有搭理男子,可经不住他的一再“推销”,留下了号码。 不久,沈某老丈人转院,男子又打来电话询问是否需要购买发票。当时,沈某就开始有点犹豫了。老丈人经过手术治疗,病情虽然稳定下来,但是后期的治疗仍不能间断,加上此前已经花去的十几万元,沈某觉得有些力不从心。 一张张医疗费账单,一次次缴费,沈某也是心力交瘁。本来家庭经济也不富裕,有些看病的钱还是借的。经过一番思想斗争,沈某瞒着家人,花了2万元从王某那买了共计20余万元的发票。 半年后,沈某拿着买来的医疗发票去社保局帮老丈人办理了报销。顺利拿到报销款后,沈某仍将这些钱用于老丈人的后续治疗。 本以为事情会到此结束,谁知,今年8月,沈某接到了公安的传唤。 站在被告席上,沈某很后悔,“当时真是太糊涂了,我是一家顶梁柱,犯法的事情不能干啊,不然一家老小怎么办啊!” 海盐法院审理认为,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使用虚假医疗费用票据,骗取医疗保险金3.6万余元,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
相关阅读:
- [ 11-22]福州:诈骗团伙购买人身意外险 伪造住院病历骗保
- [ 11-12]为免酒驾被追责 莆田三男子虚构事实骗保20多万
- [ 11-12]男子为还债烧车杀人 制造死亡假象骗保(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