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11月3日电 (王华 丁贝贝)广州市政府3日下午公布“创投引导资金办法”,提出政府财政资金将以参股设立创投基金的方式支持企业、产业发展,这意味着财政资金使用由无偿转为有偿。 以往广州市财政资金支持产业、企业发展主要以奖励、贴息、补助等形式。根据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当日下午审议通过的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引导资金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创投引导资金办法》),该市将以财政资金参股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以及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撬动4倍以上社会资本投向初创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接照国家有关规定,创投基金总额最少2亿元人民币,国家财政资金所占比例不超过20%,其他为社会资金。 广州市发改委副主任张晓波透露,资金投入重点向中小微企业和初创型企业倾斜,每支基金六成额度将投向此类企业。他强调,政府不会参与、干涉企业的运营活动。(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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