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9月28日电 (钟升 田雯)28日,江苏省质监局公布了2013-2014年度专项执法行动十大案例。其中日资企业南通宇部混凝土有限公司因伪造预拌混凝土质量证明文件被责令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270余万元。 案例一、泰兴市华泰传动机械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以假充真“泰隆”减速器产品案 2013年1月25日,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执法人员依法对泰兴市华泰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其涉嫌生产、销售假冒“泰隆”减速器。经查,该公司在未取得江苏泰隆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隆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对自行生产的减速器加施“江苏泰隆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和“泰隆TLR”等字样的产品标识,冒充“泰隆”减速器产品。经查实,华泰公司生产、销售以假充真“泰隆”减速器产品12台,货值69180元,违法所得3720元。 处理结果: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以假充真“泰隆”减速器产品;2、处以罚款17295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3720元。 案例二、南京英诺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以假充真中央空调用风机盘管产品案 2013年6月25日,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南京英诺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存放有“美的”、“格力”、“McQuay”等品牌的风机盘管的产品标识、生产许可证数张。经查实,自2011年5月起,该公司共生产、销售假冒风机盘管产品1079件。 处理结果: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以假充真中央空调用风机盘管产品;2、处以罚款1868230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33104元。 案例三、南京遐丝雨服饰厂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棉被案 2013年5月,江苏省纤维检验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六合区东沟敬老院和瓜埠敬老院采购的棉被产品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六合区民政局统一采购的南京遐丝雨服饰厂销售的棉被(含被套)的填充料含有再加工纤维,标注全棉被套的纤维含量实为化纤。经检验,被套及棉胎为不合格品。 处理结果:1、责令停止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棉被(含被套);2、处以罚款250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36922元。因本案已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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